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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程处弼的示好
李明达有些羡慕地看了陈曦一眼,陈曦也没有在意,毕竟跟皇后住在一起,确实会让所有的皇子公主们羡慕。上面的夫子正埋头讲着书上的内容,完全没有在意下面吵吵闹闹的皇子衙内们。在陈曦的刻意讨好下,才一节课的时间,李明达就已经跟他很亲近了,他二十多岁的思想去泡一个七岁的小萝莉,要是还泡不到的话那还是穿回去算了。
下了课,陈曦就顾不上李明达了,程咬金的儿子直接就扑了上来,大手一把拍在了陈曦的肩膀上,那力气大的让他差点就趴到了地上。对方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用力过猛,大大咧咧介绍道:“玄奘,某乃程处弼,你可认识我?”
陈曦揉着肩膀龇牙咧嘴地点头道:“自然认识,你是卢国公程咬金的少子。”
程处弼咧着嘴,很自来熟地笑道:“不错不错,以后你就是我兄弟了,改天带你去平康坊逛逛。”
陈曦问道:“平康坊是干什么的?”
其他围观的衙内们笑道:“程三,这下你可拍错马屁了,玄奘可是和尚,又怎能去平康坊玩?”
陈曦瞬间就明白了过来,看来程处弼说的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啊,这程处弼看起来人高马大,但既然是跟他们一起上小学的,估计也就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屁孩一个,这毛都没长齐,就开始逛妓院了?
不过以程处弼顶级衙内的身份,就算去妓院估计也是最顶尖的。陈曦其实很感兴趣,哪怕现在他是个和尚,哪怕他现在只有十岁。但此刻他心中认定的未来老婆就在面前看着他呢,他哪怕再感兴趣,此刻也只能装着一副没兴趣的样子,对着程处弼说道:“感谢程家三郎的好意,我志不在此,不过下次要是有围猎,我倒是很有兴趣。”
陈曦不好驳了程处弼的好意,所以才提出另外的建议,围猎这种事情应该很对程处弼的胃口。其实相比皇子,陈曦更愿意跟这些顶级衙内拉好关系,当然李治除外。稍微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皇子里除了李治,基本都没有好下场,而程咬金的三个儿子里程处弼发展的最不错。陈曦虽是皇帝的义子,但谁都知道,这只是个称号而已,没有实权、没有封地、更没有食邑。真要跋扈一些的衙内甚至可以完全不理他,现在程处弼主动示好,陈曦当然愿意跟他搞好关系。现在长孙皇后不让他出宫,说不定有些事情还可以找程处弼来去帮忙呢。
程处弼有些诧异地问道:“玄奘你不是和尚吗?可以杀生?”
陈曦无语道:“你既知我是和尚,方才还说要带我去妓院?”
程处弼挠挠脑袋有些尴尬地说道:“我也只是说说,其实我也没去过。”
程处弼的话再次引起众人的大笑,陈曦提出的围猎也得到了很多皇子和衙内的响应,唐朝这会儿可没有太丰富的娱乐活动,文人雅士喜欢对酒吟诗,而衙内们自然就喜欢围猎了,初唐时期内忧外患,整个环境还是很尚武。等到了鼎盛时期没有那么多仗打了,衙内们的爱好就变成了马球,马球也可以算的是唐朝真正的国民娱乐活动,上至皇帝下到百姓,没有不喜欢的,当然到了那个时候,陈曦是否还活着就不知道了。
之后陈曦也跟别的人聊了两句,特别是他的陪读对象、未来的皇帝,现在的晋王李治。根据历史记载唐高宗李治是一个脾气很好的皇帝,从此时的李治就能看出来了,他是一个非常懂礼貌的小正太,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是皇子的身份而瞧不起陈曦,也没有因为李世民认了陈曦做义子就他表示敌视。陈曦觉得现在趁李治心智不成熟跟他打好关系,作为玩伴从小一起长大,以后等李治当皇帝了,他只要不去谋反,李治应该都不会杀他了吧?当然如果陈曦能学到法术,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很快就又开始上课了,陈曦再次凑到李明达面前问道:“公主,他们说好的围猎你会去吗?”
李明达摇摇头道:“我身体不好,阿耶不会让我去的。”
陈曦闻言观察了一下李明达,发现她白皙的小脸上确实带着一丝苍白,心里有些遗憾的同时,也暗暗地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将来有了能力,长孙和李明达他都要治好。此刻的吴皓还不知道李明达的病有多严重,要不然她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去世了。
本还想跟李明达培养感情的,结果程处弼再次凑了过来,有一句没一句地跟陈曦聊着。陈曦也很好奇,不晓得程处弼为什么要讨好自己,他只是个没实权的小人物而已啊。陈曦按捺不住好奇地问道:“程三郎,你有什么话就直说,我能帮得上忙的,一定帮忙。”
程处弼说道:“你叫我程三就行了,既然玄奘你这么说,我就直接开口了,不知道你缺不缺侍卫?”
唐朝这些衙门们,特别是家里长辈是武将的,最想去的地方是三卫,也就是所谓的禁军了,三卫分别是亲卫、勋卫、翊卫,其中勋卫、翊卫只有这些王公贵族的子弟们才能进,翊卫是最高荣誉,他们是负责保护皇帝的,勋卫一般保护的就是皇清国戚了。
陈曦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做我的护卫?程三郎,你搞错了吧,我只是毫无实权的义子,你真要进三卫,卢国公还会帮不了你?”
程处弼摇摇头道:“话虽这么说,可万一圣人器重你呢?你总要找个护卫吧。”
陈曦明白了,程咬金是不打算帮自己这个儿子啊,也是现在唐朝并不和平,从他把次子程处亮尚了清河公主当驸马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估计是不想他的儿子再上战场了。
陈曦刚好有些事想要找人去办,虽然程处弼年纪尚小,但他有人啊。于是陈曦拱拱手道:“程三郎,我答应你,如果阿耶允许我开府的话,我一定招你进勋卫,不过在此之前我想先烦扰你帮我做件小事。”
程处弼把自己的胸膛拍得啪啪响:“玄奘,你直接说就是,某一定帮你做到。”
陈曦说道:“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请程三郎帮我抓几只小动物,一定要是小动物,小猫小狗之类的,要无主的!还有件事,烦你差人去边关两届山打探打探,此山中是否压一神猴,他不怕寒暑,不吃饮食,自有土神监押,教他饥餐铁丸,渴饮铜汁。自昔到今,冻饿不死。如果有,请摸清路线,带我能出宫之日,亲自带我去上一趟。”
程处弼惊讶道:“这事简单,不过,世上真有这么神奇的猴子?”
看到李明达也竖起了小耳朵,陈曦干脆大声地讲起了故事:“话说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赡部洲,曰北俱芦洲......乃东胜神洲海东傲来小国之界,有一座花果山,山上有一仙石,石产一卵,见风化一石猴......”
虽然陈曦不可能完整背下西游记,但当成故事一样讲给只有七岁的李明达小萝莉听,还是把她听得如痴如醉。至于程处弼是什么表情,呃...抱歉,陈曦全程只顾着看李明达这个他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喜欢的小萝莉去了。
才讲到孙悟空获得了筋斗云,天空中任由他翱翔的时候,李明达满脸羡慕,从小体弱多病的她,一直被关在深宫中,对陈曦所描述的那种自由非常地向往。陈曦自己又何尝不是呢,穿越十年以来,他只见过金山寺、皇宫、皇城、国子监四个地方。繁华的长安城啊,他只在天未亮起的时候见过,而且那个时候为了赶朝会,他忙着赶路根本没看到什么。
听到陈曦说这些,李明达看向他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了,有着共同经历、共同苦恼的两人,心似乎又拉近了一些。
故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国子监只需要上午上课,下午自然是各回各家。告别了保证完成任务的程处弼,陈曦出了国子监,长孙差人来接他,但他却上了李明达的马车,反正都是回皇宫嘛,坐谁的车都一样。车上李明达问道:“玄奘,明天你还会继续给我说孙悟空的故事吗?”
马车里没人,陈曦大胆地牵起了李明达娇嫩嫩的小手微笑道:“没人的时候你喊我陈郎就行,我俗家姓陈。你想听孙悟空的故事,可以跟我一起回去见阿娘啊,为什么要等到明天呢?”
第15章 孙思邈
陈曦这话没毛病,他姓陈,陈玄奘也姓陈。只是不知道等敕旨下来以后,他还姓不姓陈了,古代认了义父之后一般都是要跟着义父姓的。
唐朝男女之防没有到后朝那种变态的地步,不过古代女子多早熟,被陈曦握住小手的李明达小脸一红,抽了抽手发现抽不出来后也就不反抗,虽然只是过了一个上午,但小萝莉心中已经对陈曦满是好感了。然而再小的萝莉也是要矜持的,更何况这是在古代,本来还想着答应他,顺便去看看阿娘的,结果被他这么一握手,小萝莉一害羞哪还肯答应,小脑袋一低,羞涩地说道:“那还是等明日再说吧~”
陈曦以为李明达下午有事呢,倒也没有多想,不过看到她羞成这副模样,还是放开了他,也让她终于松了口气。抬起头来悄悄地看了陈曦一眼,见他正一脸微笑地看着自己,又赶紧移开了眼神,活脱脱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看得陈诚那是喜欢得不得了。
回去的时候依旧是从安上门进入的皇城,然后从长乐门入宫,接着是进恭礼门经过门下省和弘文馆,过了虔化门,终于回到了长孙的寝殿立政殿。
不得不说太极宫的门是真的多,这也是古代特有的吧,层层宫门、层层宫墙把这座宫殿分成了无数个部分,真要正门朱雀门开始进攻皇宫的话,打到李世民所在的甘露殿,足足有八道门,从两边攻入城门只会更多。所以李世民当年是从皇宫后面的宣武门攻入的,只要经过玄武门和内重门两道宫门就够了。
不过太极宫后方就是秦岭山脉,并不适合大举进攻。真要是有人从玄武门攻进来了,皇帝只需随便往哪个宫殿一躲,比如太极殿,那么从玄武门开始依旧要攻破4道门才行,然而玄武门外不支持大规模的兵力一举攻入,排成长龙进来的话就跟送死没什么区别。李世民当年是因为打了李渊一个措手不及,而且朝堂上支持李世民的官员也有很多。
扯远了,李明达把陈曦送回立政殿问候过长孙后就离开了,倒是后一辆马车上的李治被留了下来,长孙正式把陈曦介绍给了李治,从明天开始陈曦就要去甘露殿给李治做陪读了。陈曦也很期待,当然不是给这个小正太做陪读,而是因为李明达小萝莉也住在甘露殿啊。
下午陈曦依旧是在跟长孙的聊天中度过,也许是今天官员开始上班了,李世民空闲下来了,晚上他来了立政殿,陈曦也只好去睡偏殿了。
虽然陈曦一个人已经睡了十年了,但仅仅是在跟长孙睡了三个晚上后,离开了她那香软温暖的怀抱,一个睡在这偏殿之中,陈曦只感觉冷,太冷了,也许是这深宫大院之中冤魂太多了,阴气太重,又少了长孙那张熊皮毯,陈曦一个晚上都抱着自己的身子瑟瑟发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陈曦甚至都没有听到报晓鼓的响起,还是被长孙摇醒的,睁眼除了看到她脸上担忧的表情意外,还有一个胡须老者,这年代是个老者都留胡子,不通过介绍陈曦根本不知道是谁,不知道为什么长孙会带个男人来看他,陈曦有些茫然地看向长孙。
长孙坐在床沿,一脸怜惜地摸着陈曦的脑袋,陈曦感觉她的手怎么那么凉,立马关切道:“阿娘你的手怎么那么凉?是不是生病了?”
说完后陈曦才发现,生病的其实是自己啊,他嗓子已经完全哑掉了。长孙没想到陈曦都已经病成这样了还来关心她,她感动得抹掉眼角的泪水,不停地摸着陈曦的小脸说道:“儿啊,阿娘没事,倒是你病得不轻啊,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彻底清醒过来的陈曦真的是感觉自己哪哪都不舒服,他估计自己应该是重感冒了。陈曦苦笑,在现代重感冒都会把人折腾了不轻,更何况是古代,感染风寒可是会死人的,何况他身体本就差。他这个穿越者也太可怜了,吃了十年素没见过女人不说,好不容易见到两个动心的女人,不会连处男都没破就挂了吧?真要到了下面不得被其他穿越人士给笑死啊。
虽然心中无比害怕,但陈曦表面却给长孙挤出一丝笑容道:“阿娘,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
旁边的老者见陈曦都这样了,还不忘安慰长孙,也忍不住作揖感叹道:“殿下的孝心真令老夫动容啊。”
长孙像是才想起来老者一样,赶紧对他说道:“孙医仙,劳烦你给玄奘看看吧。”
陈曦的目光瞬间看向老者,姓孙,又有资格被称为医仙的,这位该不会是孙思邈吧?老者似乎看明白了陈曦的眼神,一边伸手搭在他的脉搏上,一边摸着胡须说道:“老汉孙思邈,见过殿下。”
陈曦心中一跳,倒不是因为见到孙思邈有多稀奇,而是想到他既然是医仙,在这神话世界里,是否可以看看长孙的身体呢?孙思邈感受到了陈曦脉搏的跳动,看了他一眼道:“殿下似乎有话想要说,但说无妨。”
陈曦看了长孙一眼,她其实已经知道自己的事了,也不用瞒着她。长孙一眼就看出了陈曦想要问什么了,心中真的是感动得无以复加,都病成这样了,居然还想着她的身体?她到底是认了一个多孝顺的义子啊?
果然陈曦开口说道:“孙医仙,我没什么事,受点风寒,出一身汗就好了,您还是帮阿娘看看吧,阿娘身体不好。”
孙思邈再次作揖感叹,随后摇摇头叹了口气道:“恕老汉无能,皇后殿下积劳成疾,思虑过度,且生产过多伤了元气,老汉无能为力,但殿下有如此孝心,想必日后定可以照顾好皇后殿下,让她开心,或许可以延长寿元。”
孙思邈说完又向长孙告罪,毕竟当面说她命不久矣,着实是有些冒犯了。不过他能一眼就看出长孙的身体状况,也确实厉害。
长孙也没有怪孙思邈,而是问他玄奘的身体如何。陈曦也问他就没有别的方法吗?这母慈子孝的场面真的是把孙思邈都感动了,但他还是遗憾地摇了摇头表示他没办法。
陈曦想了想,现在自己生病,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上学估计暂时是去不了了,程处弼的小动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到,但长孙的身体拖不起,不能再耽搁了,拖一天他就担忧一天,于是他对长孙说道:“阿娘,您可以先出去一下吗?儿有事情想要跟孙医仙说。”
其实陈曦完全没有考虑到,只要他开口,长安城里的各种珍奇异兽,当天长孙就可以给他搞过来。只是关于让长孙食他血肉的一切相关之事,他都下意识地想要瞒着长孙不想让她知道,所以才会去拜托程处弼。
另一点是因为陈曦完全不懂医术,特别是古代中医,如果只是他自己说不定会在动物实验上失败,但号称医仙的孙思邈如果拿他的血做实验成功了呢?而且陈曦不好拿活人做实验,但孙思邈可以啊。那些药石无医的病人孙思邈见得多了,死马当成活马医,万一吃了他的血好了呢?那实验不就成功了吗?所以这事他可以跟孙思邈说,但绝对不能让长孙知道。
长孙爱怜道:“儿啊,不要想太多,阿娘的身体没事的,现在你应该照顾好你自己的身体啊。”
长孙说完还是出去了,对于玄奘,她给予了无限的宠爱和包容。
长孙离开后陈曦说道:“孙医仙,你可听过,只要吃了金蝉子的血肉就可以长生不老的事?”
真不愧是神话世界,孙思邈笑道:“殿下说的是西方极乐世界、佛祖座下的金蝉子佛陀?确实是有这么个说法,但据说那金蝉子已经转世投胎。更何况,殿下,仙界的人并不会管凡人生死,贵为圣人,更是自有天命。”
陈曦摇摇头道:“孙医仙,我就是金蝉子转世......”
看到孙思邈看着自己突然变得贼亮的眼神,陈曦有些怕怕,但想着自己现在贵为义皇子,想必孙思邈也不敢拿自己怎么样,而要他的血肉反而是他想要的,所以他再次说道:“正如孙医仙你想的那样,我可以给你提供血肉,但你要帮我在他人身上先试试,确保绝对的安全后,才可以给阿娘用。”
第16章 又有大功德
孙思邈的眼神变得无比的慈祥,站了起来对陈曦深深作揖道:“殿下的孝心令上苍都感到动容,可是殿下您可曾想过,虎度尚且不食子,您如何让皇后殿下去食用你的血肉啊,她如何下得了口?”
陈曦目光炯炯地说道:“所以不能让阿娘知道,也不能直接给阿娘吃,所以我才跟您说,如果有效的话,你可以把我的血肉做成药丸或是汤药,然后献给阿娘。”
孙思邈感叹道:“殿下您承受了割肉之痛,却不想让皇后殿下知道到您的孝心?”
陈曦尴尬地说道:“那个......还是先从血开始吧,如果血不行,再割肉好了。”
孙思邈摸了摸胡须,再次对着陈曦作揖道:“看在殿下如此有孝心的分上,老汉愿意犯下欺君之罪,帮助殿下完成此事。”
陈曦一想这确实算是欺君啊,他赶紧挣扎着坐了起来,对着孙思邈合十道:“感谢孙医仙。”
孙思邈帮陈曦诊断完,开了方子后就离开了,至于放血的事倒是不急,陈曦现在感染风寒,身体正虚,孙思邈哪怕是真的医仙,也不敢在这个时候给他放血啊。
孙思邈走后,长孙再次进来了,亲手在他的额头上放上帕子,然后摸着他的脸说道:“刚刚跟孙医仙说了什么呢?还不让阿娘知道。”
陈曦笑道:“儿尿裤子了,不好意思让阿娘知道,就让孙医仙帮我换了。”
长孙莞尔,这话她会信吗?知道陈曦肯定是因为自己的身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瞒着自己,但长孙没有多问,而是上床躺在陈曦身边,摸着他的脸微笑着调侃道:“以后啊,玄奘你尿床了,叫阿娘来给你换,不要叫外人。”
陈曦娇嫩的老脸一红,说得他好像真的会尿床一样,从小到大他都没穿过尿布好不好,每次一想上厕所他就哭,师父一开始不明白他为什么哭,他就咬师父。后来师父就知道了,陈曦一咬他,他就会给他把屎把尿了。
看着眼前倾国倾城的长孙,陈曦又心痒痒起来了,他掀起被子把长孙的身子也盖了进去,抱住她的娇躯说道:“阿娘,儿想摸摸你。”
长孙想着玄奘才一晚没跟她睡就感染了风寒,确实是她不好,他身体太差,宫中又冷,怎么能让他一个人睡呢?于是长孙也没拒绝,温柔地说道:“那你先等阿娘把衣裳脱掉好不好?穿那么多你也摸不到阿娘呀。”
陈曦这才放开了长孙,她下了床小心翼翼地给他盖好被子,然后这位一国之母就当着他的面开始宽衣解带,最后只剩下肚兜和亵裤。(不是短裤,古代女子其实不穿短裤,长亵裤里面就是空挡,如果来月经了才会在里面裹一圈布。)钻进被子里后,长孙甚至主动地解开了肚兜,小手一丢,小小的布片轻飘飘地落在了床头上,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在陈曦面前半裸。陈曦激动了,迫不及待地挪到长孙身边,把脸埋进了她的双乳之中,好香啊,淡淡的奶香、浓郁的胭脂香,让陈曦贪婪地吸着鼻子,用脸在她的乳肉上不停地磨蹭起来。
长孙的呼吸渐渐加重,但她并没有哼哼出来,只是抱着陈曦的身体,温柔无比地说道:“玄奘,把衣裳脱了吧。”
陈曦抬起头经验地看着长孙,今天她怎么这么主动了?不过显然他误会了,长孙笑着说道:“身体贴在一起更暖和。”
还是为了自己的病啊,陈曦吐槽自己想得太多了,然后激动地脱掉衣服,一把抱住了长孙赤裸的娇躯,舒服得他差点哼出来,太滑腻了,虽然长孙的身体他已经摸了很多遍了,但这种皮肤和皮肤贴在一起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不过难得赤裸相拥,长孙今天却没有再纵容陈曦,而是紧紧地抱着他说道:“好了,别摸了,玄奘,睡一会儿,睡着了就没那么难过了,睡醒了就好了。”
陈曦心想摸着你这样的大美女,感冒再难过他都不在意了。然而这种话他不能说出来,只能装作乖巧听话的样子,抱着长孙不动了。虽然不舍,但生病的陈曦倒也很快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长孙正看着几个小太监忙碌着什么,陈曦看着他们之间围绕的东西,那不是他让铁匠做的煤炉吗?就做好了,不过怎么放到他这来了?
长孙第一时间发现了陈曦醒来,歉然道:“玄奘,吵醒你了?这个炭炉是你做的吧?果然很有用呢。”
果然礼物没送出去啊,还是被长孙知道了,陈曦说道:“阿娘,这是儿特意命人给您做的,怎么放我这来了?”
长孙笑道:“放心吧,我已命人让工部去打造此物了,你生病了,先给你用,明日本宫就也有了。”
陈曦绕了绕毛糙的光头,失望道:“本来还说想给阿娘您一个惊喜的,没想到王铁匠把什么都告诉您了。”
长孙笑道:“傻孩子,阿娘已经感到很惊喜了。每年冬季宫中的确有不少人烧了一夜炭盆,第二天就无缘无故死了,听说百姓家中也有不少,玄奘,你这个东西也算是造福我大唐了。”
长孙说完,陈曦就感觉到一股庞大的功德之力灌入了他的身体之中,那种无比温暖的感觉仿佛连风寒都好了不少。吴皓心中也感叹,这确实是一件大功德,每年因为一氧化碳中毒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很多人不是不知道烧炭要开窗的,可是开窗烧却很费炭的,一是热气跑了烧少了完全没作用,二是冷风一吹炭燃烧得也更快一些。很多普通老百姓根本买不起炭的, 长安城外的树林不仅离得远,而且还不能随意砍伐,倒不是因为朝廷有环保意识,而是古代木头就是战略资源,要是打仗了长安城外却无树可伐,那一些攻城器械怎么办?要是树木离长安城太近,敌人就地取材怎么办?
所以古代才会有卖炭翁这个职业,所以很多百姓宁愿冒着生命危险也不会开窗烧炭,还有一部分人因为迷信,总以为那些睡一觉不醒的,是因为做了坏事,半夜被仇家勾魂了。那些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的人,并不相信自己会睡一觉就无缘无故死去。
而烟囱的发明却造福了世世代代,甚至到现代都依旧有人在使用,发明这东西的人确实立了一个大功德,而现在这个功德全部算在了陈曦身上。
因为一场功德,陈曦当天就可以下床了,倒不是因为功德治好了他的风寒,而是他身体明显变得更强壮了。这大量的功德灌入体内,陈曦可以明显感到自己跟原来不同了,陈曦不得不感叹这神话世界的神奇,感情做好事成仙的速度比修炼要快得多了,难怪取经小组在取得真经后都立地成佛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陈曦自己的猜测,具体的他有好多事情想要问魏征,一问长孙才知道,魏征这两天并没有上朝,陈曦觉得他估计还在天庭跟玉帝商量取经换人的对策呢,毕竟天上一日地下一年。魏征要是在天上开半天会,人间半年就过去了。
当然这依旧是陈曦自己以为的,其实这样的说法是因为仙人一打坐往往就是很久,几十天甚至几百年都有,对于长寿的仙人来说,打坐就是像是睡了一觉,可人间沧桑,说不定已过百年。所以也有天上一日人间百年的说法,都只是一种夸张的修辞说法罢了。(本书设定)当夜烟囱的发明便惊动了李世民,他特意来到立政殿,先是关心了陈曦的身体状况,然后表示这么伟大的发明,应该要给他奖赏。陈曦不等李世民开口就小心翼翼地插嘴道:“阿耶,有阿娘照顾儿,儿不需要赏赐,但在敕旨下来之前,儿可以提一个小小的愿望吗?”
李世民笑眯眯地说道:“但说无妨。”
陈曦说道:“阿耶,师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姓陈,但我没有名字,玄奘是我的法号。儿可不可以不改姓,然后给自己取个名字。”
在古代认义父大多都是要改性的,但也不是绝对,吕布就没有改嘛。陈曦不想改性反而是孝顺的表现,要知道李世民最喜欢孝顺的人了,从他造反后却依旧让李渊当太上皇,好吃的好喝的,给了他无数个女人让他不停地造娃也看得出来,他相当的孝顺。但给自己取名就有点大逆不道了,古人可以给自己改号、改字,却没有改名字的,武侠小说里那些隐姓埋名的不算。因为名字是父母赐予的,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一个道理。不过陈曦倒是个例外,因为他没有名字,所以他才敢小心翼翼地提出这事。
第17章 狐狸
还有一点是上辈子一直叫陈曦,他都已经习惯了,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不能姓李,不姓李以后还有操作的空间,可以不当李世民的义子。真要姓了李,告昭了天下,他这个身份就改不了了,那么他就再也别想娶李明达了。
李世民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他却是在考虑另一个问题:“玄奘,你这话的意思是想要还俗?”
和尚不用俗家姓名,陈曦想要给自己取名字,就等于说是要还俗了。陈曦看了一眼长孙,见她鼓励地对自己点点头,他才鼓起勇气说道:“是的,阿耶,我想要还俗。我想要一辈子孝敬您和阿娘,但是我也不会忘记师父的。”
李世民觉得还俗倒也不是大事,但是不是要经过金山寺的同意?毕竟主持是陈曦的师父,这件事主持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这时长孙开口说道:“玄奘,可以跟阿娘说说,你想给自己取个什么名字吗?”
陈曦说道:“陈曦,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的曦。”
长孙看似自言自语地说道:“陈曦...晨曦...清晨的阳光吗?很好听的名字啊...”
长孙说这句话的时候可没有看向任何人,李世民却知道她这是在对他说的,每次长孙想要委婉地表达什么意见时,就会这样说话,看似自言自语,给足了他的面子。他可以听,当然也可以不听。李世民想着玄奘毕竟是孩子,还是以国母的想法为主吧,师父再大也大不过皇后嘛,于是他点点头道:“好吧,孩子,从今天起你就叫陈曦了,敕旨我会尽快准备的。”
陈曦撩起前摆,对着李世民和长孙跪下拜道:“儿不懂礼数,上次竟忘了跪拜父母,今日儿陈曦正式拜见义父、义母,儿以后一定会全心全意孝敬两位大人。”
陈曦这个大礼皇家夫妇笑着应下,等他磕了三个响头后,李世民才笑眯眯地说道:“曦儿起来吧,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不必行此大礼。”
陈曦一边起身,一边谢过两人,心里却在吐槽:既然不必,干嘛不在他磕头前就让他起来?
李世民既然来了,当然就不会再离开了,晚上陈曦依旧睡在偏殿,好在今天可以烤火了,炉子上烧着的水在不断地往外冒着蒸汽,房间里温暖而不干燥,倒也还算惬意,要是能再抱个香喷喷的美女那就更好了。
第二天一早陈曦被报晓鼓吵醒,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声音了。起床,自己穿好了衣服,这才唤人端水进来洗漱,然后去正殿问候长孙。李世民已经离开了,鼓声一毕,朝会就要开始,所以他很早就去两仪殿了,不同于初一那日在太极殿举办的大朝会,内朝的小朝会一般会在太极殿和甘露殿中间的两仪殿举行,两仪殿也是太极宫的中殿。
长孙起得也早,正等着陈曦呢,等他问候过后,立马就叫人给他上了早膳,摆桌期间她还很温柔地帮陈曦整理着根本不乱的衣服。然后就一脸微笑地看着他吃着东西,不停地帮他夹着菜,长孙自己已经陪李世民吃过了。用过早膳后陈曦告别了长孙,由宦官驾车带他去上课了。这基本也成了他很长一段时间的日常,因为李世民真的来得太频繁了,说实话陈曦有些吃醋,但更多的还是忧虑长孙的身体,她要是又怀孕了怎么办?
到了国子监,陈曦先是对李治和李明达表示感谢,长孙跟他说了,昨天他睡着的时候,两人来看过他了。不得不说这两位皇子皇女真的是太有礼貌了,才认识一天而已,知道他生病还特意来看望他。
打完招呼后,小萝莉还一脸关心地问道:“玄奘你真的没事了?怎么不多休息两天呢?”
陈曦笑道:“因为我非常想念我可爱的明达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小正太听了陈曦的话一脸期待,玄奘有没有想他呢?当然主要还是他想听故事而已。结果玄奘看都没看他,让他很是无语。小萝莉小脸一红,羞答答地低下了小脑袋,陈曦也没有再调戏,摸了摸她脑袋上的小揪揪,笑呵呵地说道:“明达,你不用担心,你阿兄我的身子比你想象得健壮多了。”
随后陈曦站了起来,对着已经差不多都到场的衙内们说道:“各位,昨日我已获得圣人恩准,正式取名为曦,从今天起诸位可以叫我陈曦,我跟李治同岁,李治排行老九,大家也可以叫我陈九,但千万别叫我殿下。”
陈曦在外一直叫李世民圣人,而不是跟李治他们一样称呼阿耶或者父亲,也不让这些衙内们叫他殿下,这一切都是为了眼前的小萝莉,想要娶她,或者尚她,那么一切都要从现在开始做准备。在唐朝做驸马没什么丢人的,唐朝的驸马也是可以有实权的,从文从武都行。程处亮娶的就是公主,之后还官拜左卫中郎将、岐州刺史、镇军大将军、终前官至宁远将军。
坐下后,陈曦又对小萝莉说道:“明达你还是可以叫我陈郎。”
李明达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笑嘻嘻地喊道:“兄长~”
陈曦郁闷,还想再说点什么,程处弼来了,一看到陈曦就扯着嗓门喊道:“玄奘你总算来了!快来,跟我来!”
程处弼说完就大步走向陈曦,拉起他的手就往外,陈曦小小的个子差点被他拉得飞起,他一边吃力地跟上程处弼,一边看了眼已经进入教室的夫子对着程处弼说道:“程三你要带我去哪?要上课了呀。”
程处弼完全无视了夫子,夫子也当时没看到两人一样,任由他们出了教室。程处弼的脸上非常兴奋,却卖着关子道:“跟我走就是,就在外面我的马车上。”
陈曦想着应该是程处弼帮他弄到动物了,看他的样子应该还是珍稀动物,嗯...古代没有珍稀动物这一说,应该说是罕见的动物。等进了程处弼的马车,他掀起盖在笼子上的布时,陈曦的眼睛瞬间瞪得老大,看着竹笼里红背白肚的狐狸,他整个人都惊呆了,那红的发亮的毛色,洁白的没有一丝杂质的肚皮,这哪里是罕见的动物啊,这就是只狐妖啊,因为它居然有九条尾巴啊!
而且这条九尾红狐明显是已经开了灵智,蜷缩在笼子里瑟瑟发抖,眼神中写满了害怕。陈曦看向程处弼吃吃道:“程三你不要命了...这只狐狸一看就是妖怪...你居然敢抓它...你就不怕它化成人形报复你?”
程处弼拍拍胸脯道:“玄奘你放心,我找人问过了,这只狐狸还未化形,别看它有九尾,但本质上还是只狐狸罢了。”
陈曦依旧有些担忧地问道:“那它的族人呢?你抓了它,就不怕它的族人来报复吗?”
程处弼不屑地说道:“哪个妖怪敢来长安城闹事?不要命了?”
陈曦眨眨眼,是这样的吗?不过想想也是,如果妖怪真的敢在世上最繁华的天子所在的长安城闹事,那么人间估计早就乱套了。这又不是世界末日,会突然冒出个三界都无奈的妖王来。这么一想,陈曦看着笼子里那只漂亮得不像话的狐狸,彻底的心动了,狐狸精啊,他要是把它养到化形了,变成一个绝世美女,那他岂不是爽翻了?
不对......陈曦想到了什么,赶紧蹲下身子,小心地打开笼子,然后无视小狐狸的反抗,把它的肚皮翻了过来,仔细地翻了翻它的两腿之间,发现没那玩意后才松了口气。程处弼见陈曦的样子便说道:“放心吧,母的,公的没人要的。”
听程处弼的语气,看来人类抓妖怪贩卖的事情不算罕见啊,也难怪妖怪会恨人类了。不管怎么说,陈曦站起来拍拍程处弼的肩膀很不客气地说道:“程兄!你这件大礼我收下了,你这个恩情我记下了。”
程处弼作揖道:“玄奘,客气了,这还有只貔貅,也一并送你吧。”
陈曦眼睛一亮,连神兽都有?结果程处弼掀起布,里面只是一只熊猫宝宝,陈曦一阵失望,虽然前世全世界的人都想撸一撸中国的国宝,但现在在九尾妖狐的面前,大熊猫完全算不上什么了啊。
下课后,陈曦把两个动物搬上李明达的马车,献宝似的说道:“明达,看看,程三给我的,这只狐狸漂亮吧?”
李明达的眼睛中瞬间冒出了无数个小星星,她果然也无视了同样很萌的熊猫宝宝,蹲在狐狸面前感叹道:“它真的好可爱啊,真的太漂亮了。”
陈曦笑道:“喜欢的话,以后就经常来立政殿看看它呀。”
第18章 喂养小狐狸
李明达知道陈曦问程处弼要动物,肯定不是单纯的养着玩的,所以她很懂事的没有向陈曦索要。小狐狸的魅力也果然无穷,昨天还矜持的小萝莉,今天毫不犹豫的点点头道:“嗯,我会经常来看它的。”
陈曦一听嘿嘿地笑了起来,小萝莉虽然年纪小,但她可聪明了,哪会不明白陈曦的意思,再次强调道:“我是去看它的。”
陈曦依旧嘿嘿地笑着,点点头道:“我明白...一样...一样...”
李明达跺跺脚,哼了一声撇开了小脑袋不想理陈曦了。陈曦才不管,贴着小萝莉坐下,再次牵起了她的小手。小萝莉没有回头,但也没有挣扎,这也让陈曦笑得更开心了。
回到立政殿,长孙看到狐狸也只是赞叹了一声漂亮,丝毫不担心什么,甚至还问陈曦要不要安排专职宫女帮他照顾,神话世界果然不一样。陈曦拒绝了长孙的提议,小狐狸既然已开灵智,还是他亲自照顾得好,这样她化形了才会跟他亲近。
午膳的时候,陈曦端了一盘羊肉放在自己面前,对着长孙说道:“阿娘,我可以把这盘肉留给小狐狸吃吗?”
长孙宠溺地笑道:“行~等明日我会吩咐厨房给它准备生肉的。”
陈曦摇了摇头道:“阿娘,还是用水煮熟吧,小狐狸已经有灵智了,再让它吃生肉不太好。”
长孙点了点头,随后摸了摸陈曦的脑袋说道:“曦儿,你也不要太期待了,我们啊,不一定能等到它化形的。”
陈曦哦了一声,有些失望,确实,如果他这辈子没什么奇遇的话,应该会像凡人一样老死吧,还真不一定能等到小狐狸化形。
吃完饭后陈曦对长孙说道:“阿娘,我先去喂小狐狸了,一会儿再来陪您。”
长孙摇摇头道:“没事,你尽管玩,阿娘也有事要处理。”
陈曦点点头,他入宫以来,长孙一直陪着他,身为皇后,在这后宫之中,她自然有事情要处理的。
出了大殿,陈曦也没忘让宦官去给熊猫准备奶和水果,狐狸除了吃肉也是吃水果的。熊猫六个月大才可以吃竹子,六个月的熊猫身长有50厘米了,而程处弼给吴皓的熊猫明显没有六个月。
回到偏殿,陈曦关好房门,找了把剪刀,放了烛火上烤了半天,之后把刀刃放在手掌上,他眼角抽了抽,最终还是没有下手,就算用火消过毒了,但还是有破伤风的风险啊。
陈曦出了房间,招来一个宦官,帮他去找木匠和铁匠还有泥瓦匠,顺便给他准备酒,大量的酒。不用什么事情都去找长孙,而且这些都是小事,宦官作揖后很麻溜地去办事了。
回到房间,陈曦端着羊肉蹲在小狐狸的面前。小狐狸闻到了肉味,蜷缩在肚皮里的小脑袋微微抬起,动了动鼻子,圆溜溜的眼睛中依旧带着害怕,也露出了一丝渴望。
陈曦撕下一小块羊肉放在掌心,伸进笼子里,用温柔的语气哄道:“小狐狸,你不用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跟着我,以后你天天有肉吃,有果子吃。”
小狐狸可能是太饿了,终于还是伸出小脑袋,试探地凑到陈曦手边,它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可见它此时有多警惕。陈曦见状说道:“这样吧,我把肉放在地上好不好,你自己吃。”
小狐狸居然真的能听懂人话,它看着陈曦点了点头。等陈曦把羊肉放在地上她快速地叼进嘴里,就只咬了两下就吞了下去,看样子是真的饿坏了,也不知道它被抓了多久了,又怎么到了程处弼那,又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陈曦见状干脆把整块羊肉都放进了笼子里,小狐狸撕下一块吃下后,倒也恢复了优雅,伸出前爪按着羊肉,每一次只用嘴咬下一点,然后慢慢地嚼着。陈曦看着小狐狸这副模样,笑着说道:“看来你还是个优雅的女子啊,以后啊,不能称呼你为它了,要用她才对。”
小狐狸对着陈曦眨眨眼,并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不过眼中的警惕倒是消散了不少。犬科动物最敏感,能感受到人类的善意或是恶意,狐妖可能比普通的动物更加敏感一些。
狐狸吃完羊肉后,伸出舌头舔了舔长长的嘴,然后眼神看向了桌子上,那里有给熊猫准备的羊奶,还有水果。陈曦看着她的眼神笑道:“还没吃饱?想吃水果?”
小狐狸点了点头。陈曦起身端着水果放在笼子面前问道:“想吃什么呢?冬天还真没几种水果啊,橘子?香蕉?苹果?”
看到陈曦拿起苹果,小狐狸抬起了脑袋,紧紧地盯着,等陈曦给她以后,她立刻咬了一口,眯着眼睛吃得可香了,果然女孩子还是更喜欢吃水果。
小狐狸一连吃了两个苹果,这才露出了满足的眼神,甚至还打了个饱嗝。她瞬间害羞了,小脑袋再次埋进了肚皮中,逗得陈曦哈哈大笑,然而当他伸手想要摸摸小狐狸的时候,她瞬间又炸毛了,让吴皓有些遗憾,想去取得动物的信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随后陈曦又把羊奶端给了熊猫,这只熊猫应该就只是熊猫了,眼神傻傻的,陈曦怎么摸它都没什么反应,只是自顾自地喝着盆盆奶,脸都埋进盆子里了,嘴上面全是奶。作为全世界都喜爱的动物,熊猫的颜值没得说,熊猫宝宝更是萌死人。看着眼前憨态可掬的熊猫宝宝,陈曦也很开心。谁不想养个熊猫呢?要不是九尾妖狐实在是太震撼了,陈曦得到这只熊猫后一定会开心个好几天。
等熊猫喝完了奶,陈曦找来帕子帮它擦干净了嘴,然后就一直摸着它,幼儿期的熊猫自然是吃了就睡、睡醒了就吃,很快它就睡着了。小狐狸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觉得这个人类可能真的不坏。
喂完之后,陈曦离开了房间,之前的宦官已经在等着他了。同样在虔化门外的门廊里,陈曦跟三位匠人讨论着如何做出一个蒸馏酒的设备。唐代的酒陈曦喝过一次,太淡了。如果想要作为酒精来杀毒的话,显然是不够的,现在没有蒸馏的工艺只能自己做了,工序其实不复杂,不需要什么知识储备,但是要给古人描述出相关的设备,倒是费了陈曦一番口舌。
交代完三位匠人后,陈曦又让宦官带着他去了皇城太常寺,太医署就设置在这里。太常寺离外面仅是一墙之隔,从朱雀门或者安上门出去,就是长安城的大街上了,可惜的是,侍卫不会让他出去,宦官也会拼命地劝住他的,所以陈曦压根就没有去尝试的想法。
陈曦找太医是想了解古人是用什么办法来治疗刀伤的,这也是担心万一他蒸馏不出高纯度的酒精,那就只能用古人的方法了。不过在听太医说是把金属烧红然后去按压伤口后,陈曦瞬间放弃了,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去研究蒸馏吧。
回到立政殿,问了长孙的贴身宫女知道长孙还在忙后,陈曦回了自己的房间继续跟小狐狸交流感情去了。
晚上跟长孙吃饭,然后拿着厨房准备好的熟肉去喂小狐狸,之后也没有跟她多聊,而是回正殿陪长孙了,小狐狸化形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当然是跟眼前的长孙培养感情更加重要。
晚上李世民终于没来了,上了床陈曦迫不及待地扒光了长孙,她也由着他,只是在他扒光自己的时候问道:“曦儿,你风寒不是好了吗?不用再脱衣裳了。”
陈曦说道:“可是我很喜欢这样抱着阿娘您睡。”
长孙没有再说什么,温柔地把陈曦抱进怀里,让两人赤裸的上身紧紧地贴在一起,任由他的双手在她的身上不停地摸索着。然而也仅限如此了,一连几天李世民都没有来,陈曦每日跟长孙同床,却也没能更进一步,每一次他想把手伸进长孙的亵裤中,她都会用温柔却不容拒绝的语气说不行。
陈曦自然不敢过分,长孙是皇后,她跟李世民关系和睦,陈曦对她有想法,简直是在刀尖上跳舞。
这期间陈曦跟小狐狸的感情倒是促进了不少,起码让他摸脑袋了,但他一旦想要摸她肚皮时,她就会立马炸毛。陈曦也想了第一次见到她时,强行翻看她肚皮确认公母的时候,现在想想就好像是强行掰开女人的双腿看她的下身一样,小狐狸估计也对那事记忆深刻吧。
第19章 公主们
熊猫的性别陈曦也观察过了,同样是只母的,同时也发现它嘴筒子比较尖,下颚更窄,两条后肢外翻,这是一只有缺陷的熊猫,应该是被遗弃的。这让陈曦想到了他穿越前网络上熊猫界的顶流女明星......于是给它取名为「花花」,至于小狐狸陈曦觉得她已经开灵智了,应该已经有自己的名字了,所以就一直小狐狸的叫着。
这几天李治和李明达也经常过来看小狐狸,小正太明显是很眼馋,但他也同样没有开口。在唐朝熊猫应该不算珍稀动物吧,或者说小狐狸实在是太耀眼了,两个小孩都忽略了它。
小狐狸已经开始信任人类了,但身为女生,小萝莉可以摸她的脑袋,但李治一伸手就她炸毛,但依旧阻止不了他对小狐狸的喜爱。三个小朋友还一起亲自动手给小狐狸在院子里搭了一个更大的笼子,人可以走进去的那种,顶部盖着油布防止漏雨,里面铺着厚厚的稻草,虽是冬天,但是狐狸不畏寒,放在外面没关系。熊猫是秦岭亚种,自然也不怕冷,同样也给它在院子里搭了个大笼子。但熊猫的待遇就没那么好了,笼子是宦官搭的。其实小狐狸的笼子嘛......大部分也是宦官完成的。
长孙现在最喜欢的事就是闲暇之余看着自己的两个亲生子女和义子在院子里玩耍的样子,用她对陈曦的话说就是,曦儿有你真好,连孩子们过来看我的时间都多了些。
确实是多了,这几天里,嫡长子(第一子)太子李承乾、嫡次子(第四子)魏(卫)王李泰也来问候过长孙了,可能也是听说了陈曦的九尾狐,临走之前两人在院子里都驻足了很久一会儿,可能长孙在场,他们倒也没有开口索要。
又过了一天,双胞胎公主嫡长女(第五女)长乐公主李丽质和嫡次女(第六女)城阳公主李乐嫣(真名不详,李乐嫣这个名字来自电视剧《长恨歌》)也来了。
对两个皇子,陈曦没什么兴趣,都是要死的,两位公主陈曦就很感兴趣了,长孙的基因是真的好呀,两位公主也都是小美人,今年才11岁,比李治大一些,长得是又漂亮又可爱,当然在陈曦的眼里还是要比李明达差一些的。
(真实历史上李丽质此时10岁。贞观五年是公元631年,李承乾619年生,12岁。李泰620年,11岁。李丽质621年,10岁。城阳公主生不详,李治628年,3岁。李明达生不详。新城公主634年,尚未出生。在本书设定中,贞观五年时,李承乾12岁,李泰11岁,长乐和城阳是双胞胎,11岁,李泰是年头出生,双胞胎是年尾出生,李治10岁,李明达7岁,新城公主未出生。其他非长孙皇后生的皇子公主不标注年龄,如有需要再另行设定。)都说双胞胎的性格是极端,在长孙给双方互相介绍后,姐姐李丽质对着陈曦行了个万福常礼(右手压左手,左手按在左胯骨上,双腿并拢微微屈膝,点头。万福大礼是右手压左手,两手平措至胸前,右腿后屈,屈膝,低头。),看起来就知道是个温柔懂礼貌的好孩子。李乐嫣却眨着眼睛看着陈曦,招呼也没打,直接问道:“你就是阿耶新认的义子吗?听说你有只九尾狐狸,能给我看看吗?”
这一看就是很活泼、而且还是很得宠的公主,历史上李世民确实很宠城阳,宠坏了的那种,她的夫婿杜荷参与太子李承乾谋反,她也没告知她的父亲李世民,不过应该没有参与其中,否则就会像高阳公主那样被杀头了,然而城阳却只是改嫁了而已。
长孙也没说什么,城阳是姐姐,虽然第一次见面,但她确实可以不用客气,也许长孙觉得一家人不用讲那么多礼数?
这么可爱又年幼的小女孩,陈曦自然也不会怪罪,跟长孙打了个招呼后对着双胞胎说道:“两位阿姐,小狐狸就在院子里呢,我带你们去看?”
城阳一听,立马跳了起来,招呼也不打就跑了出去,倒是跟在陈曦身边的长乐微微歉意道:“城阳被阿耶宠坏了,陈曦你不要介意。”
陈曦笑道:“当然不会,乐嫣阿姐这是率真......”这时候已经里长孙有些距离了,他压低了声音说道:“阿姐你就是温柔,还很漂亮。”
长乐倒也没害羞,笑着问道:“我跟妹妹不是长得一样的吗?她就不漂亮了吗?”
陈曦笑道:“乐嫣阿姐是可爱。”
长乐捂嘴娇笑道:“你还真会说话。”
看来长乐不仅温柔,还很开朗。
两人来到院内的时候,城阳正在开笼子,见到陈曦便问道:“它真的好漂亮,你能把它送我吗?”
说话间城阳已经进了笼子,就想要对小狐狸伸手,结果小狐狸一龇牙倒是把她吓了一跳。陈曦见状笑道:“这只狐狸很凶的,并没有乐嫣阿姐你想的那么好。”
城阳哼了一声,撇撇嘴道:“不稀罕。”
陈曦呵呵一笑,确实很可爱。
长乐可能是见识过了,所以也就没有进笼子,只是在外面看着。过了会儿,城阳好奇地问道:“它平时吃什么?人吗?”
陈曦哭笑不得地问道:“当然不吃,我就喂她吃羊肉和水果,阿姐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城阳天真地说道:“它不是妖怪吗?妖怪不都是吃人的吗?它刚刚还想咬我呢。”
陈曦忍俊不禁道:“阿姐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不是所有妖怪都吃人呀,妖怪也有好坏的。”
城阳眨眨眼道:“奶娘跟我说的,以前我不听话,她就跟我说妖怪专吃不听话的孩子。”
陈曦哈哈大笑道:“确实有坏妖怪吃人的故事,不过我这里也有很多好妖怪的故事,阿姐你想不想听呢?听了以后你就不怕妖怪了。”
城阳立马笑道:“好呀~好呀~”
陈曦又问长乐道:“丽质阿姐想不想听呢?”
长乐自然乐意,虽是姐姐,但两人出生就差了一炷香时间,都还是孩子呢。于是三人就坐在小狐狸面前,陈曦当着小狐狸的面讲了个张秀才和狐狸精的故事。他还改了结局,最后狐狸精为了救活张秀才自己被打回原形了。爱情故事什么的,无论多大年纪的女人都是喜欢听的。
就这样陈曦和俩公主拉进了关系,并约好下次再来看小狐狸,听他讲故事。
第二天到了国子监,小萝莉今天穿着一套粉色的宫装,简直不要太可爱,陈诚直接无数了众人,一屁股坐在她的面前直直的看着他,要不是周围全是电灯泡,他真想把她抱进怀里。
李明达不明所以地问道:“陈曦,干嘛这么看着我?”
小萝莉不肯叫他陈郎,陈曦就干脆让她叫他的名字,总比叫他兄长好。
陈曦嬉皮笑脸地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今天特别的漂亮。”
小萝莉小脸一红,心虚地看了眼周围的人,见没人听到才松了口气,然后看着陈曦微微埋怨道:“你为什么老对我说这种话啊?”
陈曦笑道:“因为我说的是实话啊?”
小萝莉跺了跺脚道:“讨厌,你以后再这么跟我说话,我就...我就不理你了~”
看着脸色红扑扑的,说不出有多可爱的李明达,陈曦真是越看越喜欢。至于她毫无威慑的威胁之语,他直接就无视了。
中午回到立政殿,蒸馏器已经摆在院内了,分三层,下面是泥砌的炉子,上面是一口大锅,盖子顶上带着长长的细细的管子从旁边垂下。东西倒也不大,陈曦并不需要太多的酒精,而且如果成功了,再制作酒精也不复杂。
因为是用现成的酒提纯,所以没有那么复杂的步骤,蒸馏器制作的难点就在这根管子上了,这时候可没有无缝管,这又细又长的只有一根手指头粗的铁管,可是铁匠纯手工打出来的,还要保证不会漏。
长孙也很好奇陈曦好好地让人做一口奇形怪状的锅来是要什么,正跟着一群太监宫女围观着,有宫女见到陈曦立马就喊道:“陈郎回来了~”
宫女的声音软糯甜美,能入宫的长得自然也不差,长孙没看到的时候,经常是陈曦调戏的对象。不过这会儿他倒是顾不上调戏宫女了,看到蒸馏器立马就大步走了过去,先是对长孙问候道:“阿娘,儿回来了。”
长孙好奇地问道:“曦儿,这是个什么事物?如何用的?”
第20章 蒸馏酒与放血
陈曦本就迫不及待了,立刻说道:“阿娘,这个是做烈酒用的,儿现在就演示给你看。”
陈曦说完就让人添柴烧火,然后又让人把几坛子酒都倒进了锅里。锅子和锅盖是靠裹着厚厚的麻布密封的,这个时候可没有橡胶,锅与盖之间也没有做到那么严丝合缝。虽然也可以用蜡封,但是要再打开就太麻烦了,而且还要等蜡干掉,太浪费时间了。
长孙等他吩咐完下人后才微笑道:“曦儿,你小小年纪的,宫中的美酒还嫌不够烈吗?”
陈曦摇摇头道:“阿娘,这酒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消毒的。”
长孙诧异道:“消毒?酒能解什么毒?”
陈曦说道:“不是毒药......阿娘,你应该知道,士兵受了刀伤后,除非是用烧红的铁器灼烧伤口,否则大概率会死。”
长孙点点头,她13岁就跟着李世民打天下了,自然懂这些。
陈曦继续说道:“那是因为铁器上有一种凡人的眼睛看不到的毒,这种毒一旦从伤口进入身体,就会引起伤口起浓,人就会死。不过高温可以杀死这种毒,所以施针的时候郎中才需要用火去烧针尖,所以军中才会用铁器去灼烧伤口,但这种方法让受伤的人太痛苦了,其实用烈酒也是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长孙一把抓住了陈曦的肩膀,一脸期待地问道:“曦儿,你说的是真的?”
陈曦点点头道:“是真的,阿娘,儿知道你想要说什么,可是这种烈酒需要大量的酒,而酒是用粮食酿造的。或许高级将领可以用,但在兵丁中使用,怕是不够用啊。”
长孙闻言叹了口气,贞观二年起,天下大旱,至今都没有结束,百姓连吃饱都困难,哪有余粮酿酒?宫中虽然不缺,但李世民和长孙都不是奢侈的人。虽然战争同样人命关天,但奈何没有余粮啊。
说话间,长长的铁管中已经开始留出液体了,接酒的海碗中顿时酒香四溢,周围的人纷纷发出了感叹声,好香啊。陈曦凑近闻了闻,冲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他用筷子沾了点放进嘴里,这辈子没怎么喝过酒的他顿时感觉有点晕,成了!
一位宦官估计相当嗜酒,凑到陈曦面前吸着鼻子,觍着脸说道:“殿下,奴婢可以尝一口吗?”
长孙和陈曦都很随和,所以宦官才有这个胆子。陈曦露出一丝坏笑,叫人拿来调羹舀了一勺,递到宦官面前说道:“来...试试吧。”
宦官接过调羹欢天喜地地感谢了陈曦后,迫不及待地一口喝下,瞬间眼睛瞪得老大,脸色通红,按着脖子惊呼道:“啊~好辣~”
陈曦哈哈大笑,随后对在场的所有人说道:“他的反应大家也看到了,这酒不是喝的,所以想尝试的人就别想了。”
虽然宦官被辣得够呛,但对于陈曦来说浓度依旧不够,蒸馏出来的酒还需要再蒸馏一次。但之后的操作只要交给下人去弄就好了,他跟着长孙去吃饭了。
午饭过后,陈曦抱着宫女给他的一罐酒精回到了偏殿,解开坛口的封布后,那味道他闻着都晕,用来消毒足够了。陈曦倒出一碗酒精,把剪刀泡在里面,又把手泡在里面,然后把刀刃贴在掌心上。
陈曦深深地吐了一口气,他从未想着自己会做出自虐这种事,但为了长孙,陈曦一咬牙,握着剪刀的手用力一划。既然要做实验,一点血肯定是不够用的,但总不能天天都放血吧。所以就干脆下狠心把伤口弄大一些了,现在天气寒冷,血应该不会放坏吧?
陈曦冒着冷汗,握着拳把伤口里的血滴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小酒壶中。接满一壶后他看了自己的手心欲哭无泪,好像划得太深了,血止不住啊。又找了个碗滴了满满一碗血后,陈曦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了啊,他用帕子缠住手掌挣扎着出了房间,找来宦官说道:“快去叫太医来,千万不要让阿娘知道,还有,太医处理好之后记得让他给我用酒消毒。千万别烧我。”
陈曦说完就晕了过去,宦官的脸瞬间变得比陈曦还白,赶紧把他抱进房间放在床上,然后飞快地跑去叫太医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陈曦是被痛醒的,太医正在给他缝针,缝针的技术汉代就已经有了,所以陈曦才会让人去找太医。麻醉的技术其实也有,服用温酒调服大草乌细末就行,不过晕了的陈曦可服用不了。
太医见陈曦醒了,才让一旁的宦官给他喝了药酒,过了会儿陈曦便感觉没那么痛了,可千万不要小瞧了中医啊。太医见状问道:“殿下何故自虐?又为何放血?”
陈曦没有回答而是吩咐道:“这事千万不要告诉阿娘。”
太医指指陈曦手上长长的伤口道:“殿下认为您这样瞒得住?”
陈曦说道:“我会说我这是不小心划伤的,我不想让阿娘担心,请太医帮我。”
太医思考了一会儿后说道:“只要皇后殿下不过问。”
陈曦点点头,长孙要是问了,太医撒谎的话就是欺君了,陈曦自然不勉强。太医处理好伤口后也按照陈曦的吩咐端着酒走到他面前,却犹豫道:“殿下,你确定用酒有用?要是无用的话,耽误了治疗,臣可担待不起。”
陈曦说道:“放心吧,我怎么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个方法是有效的。”
太医点点头,不再说话,然而他不知道酒倒在伤口上是什么感觉,直接就把一碗酒倒在了陈曦手上。陈曦想要阻止却已经晚了,一开口就是一声凄惨的叫声,把太医吓了一大跳,震惊道:“殿...殿下...您没事吧...这又是怎么了?”
陈曦哪里还顾得上回答,举起受伤的手对着伤口吹了老半天的气,让酒精能尽快挥发掉。太医看着他的行为,一脸不解道:“这又是为何?”
等终于没那么痛了,陈曦才把手递给太医,然后说道:“如果太医你以后要用这种方法的话,一定要事先提醒病人,因为酒洒在伤口上会非常的痛!”
太医一听立马告罪道:“臣不知,臣该死,弄疼殿下了。”
陈曦摇摇头道:“没事,不怪你,还是先帮我包扎吧。”
包扎之后太医离开了,陈曦又躺了一会儿后,挣扎地起身,端起血瓶,本来是想倒在小狐狸的羊肉上的,想了想还是先倒了点在花花的羊奶中,第一次他也没敢倒太多,万一花花喝了以后,效果太强爆体而亡怎么办?虽然在未来,花花可是当国宝的命,但在这个时候,陈曦只能跟它说声抱歉了,小狐狸是要化形的,花花却只是动物,动物的命怎么也比不上人的命啊,肯定是只能先拿花花试验了。
出来的时候,太医居然还没走,正围着蒸馏器看着,陈曦也没理他,端着两盆奶进了熊猫的笼子。
小的一盆奶,陈曦只滴了一滴血,花花喝的可香了,喝完以后两个小短手抱着盆子不停的舔着。跟平时相比这点奶还不够花花塞牙缝呢,它很快就对着陈曦嘤嘤嘤的叫了起来。陈曦并没有把大盆的奶给花花,而是等了一会儿,见它没什么异常后才给了它。
就算花花喝完后完全看不出异常,但陈曦还是没有给小狐狸喝他的血,等明天再说吧。喂完小狐狸羊肉后,陈曦才出了笼子太医了凑了过来,向他讨教蒸馏酒的事情,陈曦倒也耐着性子跟他说了,毕竟这是可以救人命的东西。
宫里消息传播的是相当快的,晚膳的时候,李世民再次出现,一来就站在院内观察着蒸馏器,等陈曦问候过后,他直接就问道:“酒呢?”
陈曦招来宦官从他的房间里倒了一碗酒精出来,李世民端着碗闻了闻,一脸的陶醉,然后问道:“不能喝?”
陈曦说道:“阿耶,第一次蒸馏过后还可以入口,现在是真不能喝。”
李世民倒也不贪杯,把酒递给一旁的宦官,宦官又把酒端了回去。接着李世民说道:“曦儿,跟我说说,那种看不见的毒到底是什么,用这种酒当真可以救命?”
细菌和杀毒,现代人大多都懂的道理陈曦尽量用古人能听懂的语言描述给了李世民听,他听完以后不是高兴,而是深深的叹了口气,对着陈曦说道:“你跟你阿娘说的对,这种方法我们用不起啊,太浪费粮食了。”
第21章 陈曦的血液效果 上
陈曦想了想后说道:“阿耶,儿觉得这类酒不喝就不用在意口感,那么可以尝试不用五谷去酿。什么味道都无所谓,能救命就行,还可以防止军中将士偷喝,就像儿的酒,兑水了也能喝。”
李世民高兴道:“没错!那还可以用什么酿酒?”
陈曦摇摇头,他倒是知道用番薯可以酿酒,但他没有说出来,一个和尚懂什么酿酒,再说番薯酒味道其实还不错。
李世民也没有再问,而是吩咐身边的宦官召集工匠去研究新的酿酒原料。随后看向陈曦笑道:“曦儿,做得好,要是试酿成功了,我一定牢记你一功!”
陈曦作揖感谢,当贵族就是好啊,就只是动动嘴,功劳就这么来了。随后李世民话音一转,眼睛亮晶晶地说道:“你刚刚说,你的酒兑水也能喝?”
晚上一家三口还真喝了不少,李世民兑的水不算多,陈曦兑的最多。用膳时长孙发现了他手受伤了,好在包扎了长孙看不到伤口的具体情况,当陈曦说只是不小心划伤的,长孙也没多想,甚至还笑说他今天蒸出来的酒,立马就用上了。
晚上李世民留宿,陈曦干脆把花花抱进了房里,一晚上都在观察着它,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后肢不健全的花花本来走路是有些困难的,但陈曦总觉得晚上的花花好像走得特别好。
第二天一早花花依旧活蹦乱跳的。
上学的时候,晋阳也关心了陈曦的伤势,还从她的小包包里掏出一颗糖递给陈曦,跟他说吃了糖就不会痛了,陈曦相当的感动,果然不愧是他看上的老婆,简直是太体贴了。
回到立政殿,陈曦第一时间去看了花花的情况,毫无异样。他便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就算以后出问题了,小狐狸的命也没有长孙重要。
当陈曦端着倒了血的羊肉给小狐狸吃时,她明显是闻到了血腥味,看了看他的伤口,然后歪着脑袋看着他,眼神中满是不解,不明白眼前这个人类为什么要把他的血给她吃,她又不是野兽。
陈曦坐在地上对着小狐狸招招手,小狐狸倒是很乖巧地凑了过来,把小脑袋钻到了他的手掌下。陈曦摸着小狐狸的脑袋认真说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等你以后长大了,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因为我是把你当成我最亲近的人,我才告诉你。其实我是金蝉子转世呢,金蝉子你知道吗?”
小狐狸抬起小脑袋,眼神中神奇地看着陈曦,看来明显是知道金蝉子是谁。陈曦又说道:“看来你知道,那你肯定也知道吃了金蝉子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吧?”
小狐狸点了点头,随后看了一眼沾着血的羊肉,又看向了陈曦,眼神中有些震惊。陈曦感叹道:“你还真聪明呢,不过只有血的话大概没有这么好的效果吧,我呢只是想你能快快长大,快快化形,这样就不用每次只是我独自对你说话了,我想想你跟我说话呢。”
女狐狸也是女的,按着忽悠女人的方法去忽悠小狐狸,应该不会有错。果然小狐狸听了以后很感动,主动用小脑袋在陈曦的手上蹭了蹭,然后欢快跑到羊肉前吃了起来,吃得可香了,连九条尾巴都翘了起来。连陈曦摸上了她的后背,她也只是僵了一下,却没有再躲避了。
这也没毛病,把小狐狸当成女人来算的话,一个男人摸一个女人的头,倒也没什么,但要摸女的光溜溜的后背,女的肯定是不乐意了,要是去摸人家的正面,那女的百分百会像小狐狸一样炸毛的。现在小狐狸肯让陈曦摸她的后背,代表两人的关系又近了一步了。
小狐狸吃得很开心,陈曦却在想,都说一滴精十点血,要是现在就培养小狐狸吃精的习惯,要是等到她化形了,岂不是有的爽了?可惜呀,他之前试过了,依旧硬不起来,干撸也撸不出来。
陈曦一直陪着小狐狸,观察着她吃了血之后的效果,但跟花花一样,她毫无异样。直到宦官告诉他,孙思邈求见,陈曦才离开了笼子,带着孙思邈去了自己的偏殿。孙思邈看着陈曦的手,开门见山地问道:“看来殿下已经开始了,效果如何?”
陈曦摇摇头道:“没有效果,或者说暂时效果不明。还需要在人身上做实验,这就要麻烦孙医仙了。”
陈曦说完拿出昨天给孙思邈封好的坛子交给了他,坛子不大,容量用现代的说法大概也就一瓶3元的可乐吧,但别看只有300ml左右,但就是这300ml让陈曦晕了过去。本来他计划只是把酒壶里的分一半给孙思邈的。
孙思邈拆了封,直接凑到坛口闻了闻后说道:“这血是昨日的?不新鲜了啊,殿下,老汉不知道该如何跟你解释,人的血里面有一种东西,这使得血液流出人体后过不了多久就会变色,会凝结......老汉不知殿下你这血...可能当天的有作用,第二天的就不一定的呀。”
孙思邈真不愧是医仙,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是血小板,什么是失去活性,但他对人体还真是了解不少。陈曦说道:“先试试再说吧,能不天天放血最好了,而且你天天入宫也不方便啊。”
孙思邈说道:“入宫城确实不方便,但皇城可以随意进出,如有需要,老汉可以在尚药局暂住。”
古代郎中负责开方子,抓药大部分是病人或家属自己去药铺抓的。皇宫内也是如此,所以太医署在太常寺内,在皇城最南侧,墙外就是长安城。但尚药局却在殿中省,在皇城的最北侧,离宫城仅一墙之隔,从立政殿出了虔化门、恭礼门、长乐门后,右手边就是殿中省,虽然门多,但立政殿到殿中省也就五百米左右,到太常寺却有两千多米。
这么一算的话,陈曦赶紧对着孙思邈作揖道:“那就麻烦孙医仙了。不过还是先把这些血液用完再说吧,万一有效呢?”
孙思邈说道:“如此最好,但老汉还是想要提醒殿下,不要太过乐观。老汉曾经试过,将健壮之人的血液输入缺血之人体内,往往越新鲜的血液越有效,隔日之后基本无用。”
陈曦惊叹道:“咦?现在就有输血的技术了?孙医仙你是如何保证血型配对的?”
孙思邈喃喃自语道:“血型...配对...”很快他就理解了,恍然大悟道:“难道我说为什么明明是当场采集的血液,有的人可以救活,有的人却还是死了,这也是我迟迟没有把输血之事推广出去的原因,原来是血液的不同,殿下,该如何配对血型?”
陈曦也在心中感叹,古人不傻,人失血过多会死,那么肯定会有人想到把健康人的血输进病人体内,反正都是血嘛。但古人不知道人的血型是不同的,输血的成功率很低,长期找不到规律的情况下,自然不会有人再冒这个险,只有死马当成活马的时候可能会用上,这大概也是这项技术没有普及开来的原因。
至于输血的工具,陈曦听孙思邈说很多动物的肠子都可以,空心针更是不在话下。但遗憾的是,没有现代技术,血型很难辨别出来,陈曦只是告诉孙思邈,取俩人的血,在密闭的容器内充分混合,观察有没有凝血现象,没有凝血,虽然不能判断血型一致,但是基本血型不冲突,虽然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但起码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
又跟孙思邈聊了一些关于输血的事情后,比如出现溶血反应后有哪些症状,有些陈曦知道如何处理的,有些需要孙思邈自己去研究的,孙思邈就拿着陈曦的血离开了。过几日后,孙思邈手上的血液用完了,陈曦便开始了每日的自虐,既然要每日都放血,他也没必要再割肉了,只是每日撕开还没愈合的伤口,放些血出来。
这样一来陈曦左手上的伤口迟迟没有愈合也引起了长孙的怀疑,陈曦只能跟她说因为他是金蝉子转世嘛,伤口恢复得比别人慢一些。
又是几日后,孙思邈告诉陈曦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之前服用隔日血的病人,服用了几日迟迟没有好转,但开始使用新鲜血液后便开始好转了。坏消息是,只要一日不服用,病情就一日无变化。
陈曦自己也发现了,这么多日同样服用新鲜血液的花花和小狐狸,花花没有任何变化,小狐狸却开始变得嗜睡了,对于妖精来说,嗜睡代表着她们的法力正在精进,这是小狐狸自己点头承认的。
第22章 陈曦的血液效果 下
对花花不起作用应该是因为它就是一只普通的动物吧,孙思邈说陈曦的血给健康的人吃也没什么变化。陈曦觉得这就像是补药,健康的人吃了看不出什么,但需要的人吃了却可以恢复健康。
看来自己的血有用,但作用不大。这倒是让陈曦有些弄不明白了,如果金蝉子的传言是真的,那么既然有让人长生不老的能力,却不能一下治好一个凡人?可要是传言是假的,那病人服用了他的血后确实好转了,小狐狸也确实增长了法力,这又是什么原因呢?陈曦弄不懂,但目前而言,也只能这么一直放血了。
原因的揭晓在几日之后,这日李世民来到立政殿,问陈曦要了碗酒精兑水后在那借酒消愁,随后跟长孙感叹,胡国公秦琼这几日身子愈发得不行了,已经告假不能来参加朝会了。李世民可是个非常念旧和感恩的人,打天下的时候秦琼不知道救过他多少次,可现在他正值壮年,当年的伙伴却要离他而去了。
长孙安慰李世民道当初秦公受过太多次伤,失血过多身体太虚,能活到现在已经是李世民照顾有加了。
陈曦听到这心中一动,孙思邈这段时间经过大量实验,已经能从凝血中找到一定的规律了,加上陈曦告诉他的一些现代知识,现在他已经能做到输血成功率在八成以上,孙思邈正想着把这个法子推广出去呢。于是陈曦说道:“阿耶,儿最近一直在跟孙医仙学习医术,知道他有一种方法可以治疗失血过多之人,只是这个办法只有五成的几率成功,如果失败的话,那么被输血之人很快就会死!”
秦琼是谁?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个个都是李世民的心头肉,秦琼就是这二十四之一,还是排名最靠前的。万一输血时他偏偏就占了那两成呢?所以陈曦当然是往低了说,李世民采不采纳全看他自己了。
李世民立马抓住了陈曦的肩膀,激动地问道:“曦儿,此话当真?”
陈曦点点头道:“当真,孙医仙此时就在尚药局,阿耶可召他前来问询。”
得到陈曦肯定的答复后,李世民立马令人召来了孙思邈。孙思邈一听缘由倒也大胆,直接说这几日又有进步,成功率已达八成,也算是帮陈曦掩盖了谎言。
在这个感冒都有可能会死的年代,八成已经是非常高的成功率了。李世民当即就跳了起来,一把牵住孙思邈说道:“孙医仙,走,现在就跟我去见叔宝。”
具体是如何救治的陈曦不得而知,他又没跟着去。只是在晚上的时候,他再次感受到有功德之力灌输进了他的体内。陈曦想想,最近能让他获得功德了除了酒精也只有输血了,酿酒一事据他了解,良酝署并没有发现替代之物,那么就只有输血的事了。
当然一个秦琼肯定不至于让陈曦获得功德,应该是李世民打算支持孙思邈把输血之法推广出去了,对于百姓、特别是军人来说,确实是多了一个保命的良方,也算是一件大功德了。虽然陈曦只是动动嘴皮子,但正是因为他动嘴才让孙思邈找到了方法啊,他当然有功。
获得功德之后的第二日,陈曦发现自己的伤口明显恢复了许多,而他割开时居然比平日多花费了不少力气,看来功德之力已经在改造他的身体了。陈曦感叹着这神话世界的神奇,立地成佛这种事居然是真的,真要一直这样获得功德,他根本不用修炼就可以直接肉身飞升了。
第三日,孙思邈再次告诉陈曦一个好消息,昨日服用他血的病患得到了明显好转,但仍需继续服用。陈曦心中吐槽,每日都有好转,那么多天过去了,那人病的是有多重?
至此陈曦倒也知道了,他的血能治病和他是不是金蝉子没有关系,而跟他获得多少功德有关系,说到底就是仙人用自己的血在救治凡人。这么一想,陈曦觉得孙思邈救了这么多人,而且单单这次输血事件,他都获得了那么多功德,作为真正攻克难关的孙思邈岂不是获得了更多?陈曦跟孙思邈提了这事后,几天后孙思邈给了他答复,他的血没用。看来金蝉子的身份还是关键,吃他的肉可以长生不老,还真不是空穴来风啊。
一个月后,那位濒死的病患终于完全恢复了健康,哎,真不容易啊,陈曦的左手足足包扎了一个月。他再忽悠,长孙也不相信人受伤了会一个月都不好,非要唤来太医当着她的面把陈曦的伤口拆开来看看,但好在现在陈曦每日不用放那么的血了,伤口倒也不算深,长孙看着心疼,但也没太担心。
虽然动物和人体实验都成功了,但不代表就可以给长孙服用了,一是要确保服用的人后续不会出事,二是血不能直接给长孙喝,她是经历过战争的,血腥味肯定闻得出来,放在食物里给她都不行。只能靠孙思邈研究出一种药方给长孙喝,这种药方要确保不会让血液失效,长期服用不能对人体产生影响,最好还要能掩盖住血腥味。而且这味药方还必须是真正有效的药方,平民进献给皇家的东西,哪怕是孙思邈给的,也不是随便就能吃的,必须是要太医认为是有效的,在不加血液的情况下给他人试用过后有效果的才行。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陈曦还要继续每日给孙思邈提供新鲜的血液。
三个月后孙思邈研究的汤药完成,首先送到的就是太医署,药效为女子生产过后的服此药可恢复元气,又一个月后太医署验证通过,陈曦感觉这怎么那么像后世一种药物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家检定的感觉呢?第二日,太医就连同孙思邈把药方献给了长孙,孙思邈在民间和宫廷中都有很高的威望,太医可不敢占了他的功劳,何况初唐时期的官吏还是很清廉的。
长孙接过药方看了看后对着孙思邈微笑道:“感谢孙医仙位心中念着本宫,可是本宫已经7年未成生产了,似乎给其他宫中会更好一些。”
孙思邈作揖道:“回殿下,身为后宫之主,此药方应当由您分到后宫各处方为合适。况且,殿下为圣人孕育了六子,服用此药再合适不过了。”
长孙点头道:“既然如此的话,本宫就收下了,谢过孙医仙了。”
陈曦这时也站出来说道:“阿娘,既然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此药让儿子每次亲自熬给您喝吧,就当是儿尽尽孝心。”
长孙看了陈曦一眼,又看了孙思邈一眼,然后再次看向陈曦笑盈盈地说道:“曦儿,这味药方该不是你拜托孙医仙研制的吧?”
陈曦刚想否认,孙思邈抢先说道:“回殿下,正是如此。”
长孙笑得更开心了,对着陈曦招了招手,等他走到身边时摸了摸他已经长出了头发的脑袋,牵起他的手把药方放在他的手里说道:“曦儿有心了,那阿娘的身体就交给你了。”
陈曦接过药方心中一荡,这话要是字面意思该多好啊。
孙思邈在告诉长孙此药需要冷服后就跟着太医退下了。长孙也从优雅恢复了和蔼,再次牵起陈曦的小手说道:“曦儿,你的孝心阿娘很感动,可是上次孙医仙不是说阿娘的身体药石无医吗?现在这是?”
陈曦说道:“阿娘,你也知道这几个月我都在跟孙医仙学习医术吧?我跟孙医仙仔细探讨过您的身体,您确实也是因为生产导致的身体衰落,此药不能治根,但却可以调理身体,至于以后,儿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陈曦基本已经确定血液的疗效了,但却不能跟长孙说,等拖到他能找到完美的借口,比如说请孙悟空划掉了生死簿之类的,再告诉长孙她已经康复了也不迟。
长孙笑道:“所以说阿娘喝了这药就可以多活几年?”
陈曦点点头,随后又摇摇头道:“阿娘您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
长孙莞尔一笑,只当陈曦是天真,却没想到他说的是实话。
这日起陈曦开始每日给长孙熬药,等汤药冷却后割开掌心滴入一盅血液,搅拌均匀。说实话这药味道很怪异,有很香的檀香,有很腥的鱼腥草,这些怪异的味道都是为了掩盖血腥味,其他十几味药都是中和檀香和鱼腥草,或者互相中和的,只有几味药材是发挥滋补的疗效的。中药的原理就是这样,一环扣一环,药方中大部分药材都是用作中和其他药材的。比如A可以治病,却有毒性,只有B可以解毒,但B也有毒性,需要C才可以解毒,就这样以此类推,直到没有毒性为止。
第23章 跟长孙更进一步
陈曦跟孙思邈相处了几个月,也是真的学习了一些医术的。
熬完药端给长孙,亲眼看着她一口全部喝掉,陈曦这才会放心。长孙吐槽陈曦怎么把她当成孩子看,难不成她还会嫌难喝把药到了不成?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长孙的面相是肉眼可见的变得红润起来,以前本就光滑娇嫩的皮肤现在简直变得跟少女一样。不仅陈曦每日最期待的就是每晚跟长孙同床的时候,就连李世民也一连留宿了三日。
第四日,跟往常一样,陈曦在撸着小狐狸,她已经睡了,喂了几个月血,她现在是除了吃就是睡,简直比旁边的花花还要懒,花花起码每天还会在院子的花园中撒欢地跑呢。
小狐狸睡了也好,睡了陈曦就可以撸她的肚皮了,软绵绵的、热乎乎的,撸起来可舒服了,也不知道小狐狸要是知道陈曦趁它睡着的时候把她全身都摸遍了会怎么想。
本来长孙已经开始服药,动物实验可以取消了的,但反正每日都要放血,也不差小狐狸这一点了,陈曦也期望她能早一点化形呢。不过之后长孙不用每日再服药了,根据身体状况改成每旬(十天)、之后每月一次,直到她的容貌再也不会变化。陈曦认为自己大概率是不会老死了,只要他不断地做些利国利民的好事,凭借着功德应该可以成仙,作为陈曦看上的女人,他不希望长孙老去。
小狐狸之后跟着长孙一样,十天一个月的才能喝一次了,对于她来说血液不是必需品。陈曦也不想再自虐了,长孙都不知道关心过他的手多少次了,每天各种补品给他吃着,每天让太医给他换药,每日看着他没有进展的伤口总是忧心忡忡。
至于李明达,她现在还太小了,陈曦怕她喝了以后万一没变化了,那可就悲剧了,他虽然喜欢小萝莉,但7岁的小萝莉只能看不能玩啊。
和往常一样,一过子时陈曦知道李世民不会来了,他小心地把小狐狸放在稻草堆上,然后飞快地跑进了长孙的房间。主子的房间一边不会锁门,因为方便下人随时进来,但陈曦一进门就反锁了房门。长孙也知道李世民不会来了,正坐在铜镜前卸妆,头饰倒是早就摘掉了。虽然不想承认,但陈曦知道长孙带着妆容,却摘了头饰,是为了方便和取悦李世民。
关好门后,陈曦飞快地跑到长孙的身后,现在的他已经比坐下的长孙要高一些了,他的手刚好可以从她的上方伸入她的儒裙之中,直接握住了她的双乳轻轻地揉捏着,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磨蹭着,顺便蹭开了她的衣襟,用脸直接在她滑腻的香肩上磨蹭着,用满是依恋的语气说道:“阿娘~儿好想你~”
长孙眯着眼,她早已适应了陈曦的抚摸,甚至还有一丝丝享受,听了他的话微笑道:“傻孩子,说什么呢?晚膳还在一起吃的。”
陈曦撒娇道:“我已经三天没有抱着阿娘睡了~”
陈曦说完摸着长孙双乳的手捏住了她的乳头,娴熟地挑逗了起来。长孙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哼声,自从感觉自己的身体好转以来,似乎也变得更加敏感了,以前同样被陈曦这样摸,但她从未发出过声。
陈曦第一次听到长孙的娇哼,眼睛瞬间一亮,指尖的动作变得更积极了。长孙并未阻止陈曦,因为这是她的问题,不是陈曦的问题,她只是轻轻地说道:“曦儿...嗯...我们回床上去吧...”
陈曦并未理会,而是把长孙的外衣脱下,然后走到她正面钻进她的怀里,从她的锁骨开始往下亲吻着,亲到她的胸口时更是直接掀下了她的儒裙抹胸,再次抓住了她的双乳,含住了她的乳头,开始吸吮把玩起来。长安已经入夏,陈曦倒也不用担心长孙冷到了,而且现在她的身子也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长孙依旧没有阻止陈曦,只是摸了摸自己胸口的口水微微埋怨道:“曦儿...嗯...都说了多少次了...嗯...不要在阿娘身上留下口水...啊...”
陈曦抬头感叹道:“那是因为阿娘身体太滑了,儿喜欢得不得了,实在忍不住。”
长孙露出一丝笑容,带着一丝雀跃说道:“真的变滑了吗?怎么我自己没有感觉到呢?”
陈曦认真地点点头道:“阿娘,是真的变滑了,比我的还滑。”
长孙笑道:“傻小子,你是男人,我是女人,我们不能比。不过呀,这都是多亏了曦儿给阿娘准备药方,阿娘的身体才有所好转呢。”
陈曦倒也不谦虚,起码在长孙这,他的付出比孙思邈多得多了,他手上的伤口现在才真正开始愈合呢。长孙对陈曦的感激让她对他更加的纵容,她的纵容也让陈曦更加放肆,他不仅肆意地亲吻揉捏着长孙的双乳,一只手更是伸进了她的长裙中隔着薄薄的丝绸摸在了她的大腿上。
长孙依旧抓住了陈曦的手,但这次却并没有拿来,只是娇嗔道:“曦儿,都说了多少次了,不可以摸阿娘的腿。”
陈曦可怜兮兮地说道:“可是儿喜欢~”
长孙心一软还是放开了陈曦的手,这么久以来,她亲生的孩子们没有一个真心关心过她的身体的,李世民太忙,女人又多,虽然关心,但也做不到天天陪伴。只有陈曦天天陪着她,孝顺她,从来到她身边的第一天就关心着她的身体,并以实际行动,真真切切地帮她改善了身体,这样的孩子她怎么能不宠呢?
见长孙放手,陈曦心中一喜,手掌迫不及待地把长孙的大腿摸了个遍,虽然没有亲眼看到过,可仅凭着手感就知道这一定是一双美腿。不过陈曦倒也没有得意忘形,最多只是在长孙的大腿内侧抚摸,丝毫不敢越过雷池半步,去触及她的大腿根部。
长孙也渐渐放松下来,微微分开着美腿,方便着陈曦的抚摸,在他有意无意地挑逗下也开始变得气喘吁吁,眼神愈发的妩媚了。身子越来越软,发出的声音连自己听了都脸红的长孙害怕自己在孩子面前出丑,再次开口说道:“曦儿,我们回床上去吧,阿娘坐累了。”
陈曦一手抱住长孙的肩头,一手托住她的双腿,直接一用力就把比他高了小半个身子的长孙公主抱了起来,大步向着床上走去。这就是功德之力给陈曦带来的好处,他再也不是那个才进宫只有大人膝盖高的小孩子了。
长孙惊呼了一声,赶紧搂住了陈曦的脖子,惊慌过后看着小小的陈曦毫不费力地把自己抱起来的样子,长孙也没让他把放她下来,而是摸着他的脸庞,欣喜地说道:“我的曦儿长大了呢。”
回到床上,陈曦迅速地脱掉了长孙的衣服,但想要脱她裤子的时候依旧被阻止了,摸可以,但脱了裤子她就是真正的全裸了,长孙还做不到。之后陈曦也开始脱自己的衣服,他站在床上故意当着长孙的面把自己的裤子也脱了,把小鸡鸡暴露在她的眼前,并小心地观察着她的表情,可惜虽然陈曦觉得自己的小鸡鸡很大了,但长孙却面不改色,在她的心中,他依旧只是个孩子,哪怕露出了男人的器物。
陈曦心中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遗憾,长孙这样代表着他依旧可以以小孩的身份对她胡来,却也在告诉他,长孙从未把他当成男人看。在跟长孙长期的相处中,男人强烈的占有欲,哪怕她是皇帝的女人,陈曦也想要把她占为己有,想要成为她的男人。好在他现在还小,这事还可以慢慢谋划,而且也只能非常小心地谋划。
上了床以后,陈曦更加的放肆,压着长孙,在她身上又亲又啃,隔着裤子摸遍了她的大腿,暗暗地把一些挑逗的手法全部用上了。陈曦自然也发现长孙的身体变得敏感了,以前她从未出声过,今日却几乎没停过。
在陈曦挑逗了长孙一番,假意睡着了以后,他感觉到了长孙翻来覆去了好一会儿才安静了下来。陈曦睁开了眼,看着眼前面容平静的绝色美人,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重新抱住她的身子满意地睡下了。陈曦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要勾起长孙的欲望,却又不能浇灭,李世民来的次数远远是不够的,这样长此以往下去积蓄在她体内的欲望总有爆发的一天。
第24章 成为上班族
第二天在国子监内,陈曦正在跟李治聊着天,这位小正太可要他趁小加紧忽悠了,以后可是自己的保命符呀,还要给他灌输一些现代的理论。作为李治的陪读陈曦日后参政是肯定的,如果他想要造福百姓获得功德,那么一些超前的政策就必须要李治同意才行,所以从小就要给他灌输这些,以后才不会举步维艰。
正聊着,小萝莉来了,一看到陈曦就跑了过来,坐在他身边开心地看着她,李治很识趣地走了。小萝莉看了眼周围小声地喊道:“曦哥哥~”
几个月的时间,陈曦已经彻底的搞定了这位乖巧害羞的小萝莉了,两人的关系已经相当亲近了,虽然唐朝哥哥有时是称呼父亲的,但现代人谁不喜欢漂亮可爱的小萝莉软糯糯地叫自己一声哥哥呢?所以陈曦就让李明达私下里叫自己哥哥,人前就叫他兄长。
下课后上了马车,已经比李明达高出一个头的陈曦更是直接把她抱起放在了腿上,小萝莉搂着陈曦,很主动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后问道:“曦哥哥,下午又不能陪我了吗?”
当然小萝莉并不太懂这些,她只是知道自己越来越喜欢跟陈曦相处了,所以陈曦叫她没人的时候多亲亲他的脸,她就照做了。小萝莉下午来立政殿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一开始还只是承认自己是来看小狐狸的,每次也都是先去看狐狸,后来一来就去找陈曦。
不过从几天之前开始陈曦每日下午需要参与论语的修订了。正月的时候,随着李世民认义子的敕旨一同发出的还有召集天下大儒的诏书,几个月下来,大唐各处的儒学家们也相继到了长安,还有一些少数偏远的,朝廷也决定不再等待了,于是这场持续了足足两年的论语修订开始了。
在古代修订书籍可是大事,而且以目前的技术手段,纸张难以保存、保存成本过高等原因,修订好的论语依旧是刻在竹简上的,所以相当地费时间。
陈曦没有被封王,却获得了一个校书郎的职位,正九品上阶,别看品阶低,任职要求却高,授予校书郎官职的一般都是及第进士中的佼佼者或制举登科的“非常之才”。陈曦也属于非常之才,大朝会他上对论语的理解,连孔颖达都认同。校书郎属于清官序列,职务清闲,待遇优厚,升迁快速,前途光明,被唐人视为“文士起家之良选”,社会地位和认可度都很高,号称“非贡举高第,或书判超绝,或志行清洁的不轻授。”
所以现在陈曦还多了陈校书、陈郎中的称呼,亦或者也有直接叫校书郎的。当然,学院内跟他关系好的衙内们还是陈曦陈九的叫着。校书郎这个职位可不是字面意思校订书籍的,而是弘文馆中掌管书籍的,不过陈曦并不怎么管事,主要负责的还是他的副手,他最主要的责任还是跟大儒们一起在弘文馆内修订论语。
所以每旬中有五日陈曦都要去弘文馆上班,十岁就上班了,而且还没钱,封建社会啊。要不是大儒们一个个都年纪太大了,不能每日工作,陈曦估计自己每天都要上班。
弘文馆至于门下省,就在内宫,从立政殿出了虔化门就是门下省,非常近。而且陈曦很谦虚,第一次跟大儒们见面就表示他的论语水平肯定不如诸位,所以他只负责标点的修订就好,所以倒也清闲,每日上班的时候,只要把他案上修订好的书籍添加上标点就行,是纸制的,终稿要等李世民过目之后才会刻成简。当然,如果碰到了有争议或者翻译错误的,陈曦还是会和大儒们争论一番的,毕竟这可是刷功德的好事。
所以这样一来,才刚刚跟陈曦变得亲近,变得黏糊糊的李明达,并不能每天都见到他了。陈曦抱着小萝莉,摸着她的小腰肢说道:“是呀,今日下午不能陪着明达你,我也觉得好可惜呢。”
李明达甜甜一笑,抱住陈曦,小脑袋在他胸口蹭了蹭,娇憨道:“我也是呢~”
回到立政殿,李明达问候过长孙之后就离开了。陈曦陪长孙吃过午膳后就在宦官或者说是他的临时秘书的陪同下去了弘文馆,午休时间自然是没有的。上班期间有什么要办的,就可以让他身边的宦官去办了,比如研墨、端菜倒水、扇扇子之类的,其实陈曦更想要个丫鬟,不过在古代的办公室里,太监伺候还说得过去,要是出现女人了,大儒们绝对可以一人一口唾沫把陈曦淹死,就连李世民的书房中也没有宫女呢。
从家里出来慢悠悠地走上个百米,就到了办公室,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先伸个懒腰,活动活动手指,等宦官倒好温度刚好的茶水,慢悠悠地喝着。虽然唐朝流行煮茶,但也要分地方,在办公室,官员们可没闲心煮茶,都是泡着喝的,也许也正是因为泡着方便,才慢慢地替代了煮茶吧,只是那些闲得无聊的文人雅士们又把这种简单的东西变得复杂化了,然后在宋朝彻底地发扬光大。
喝过茶水,宦官也已经磨好墨了,接过宦官手上的毛笔,开始在已经整理好压在镇纸下的纸张上修改起来,修改好一张就抽出交给一旁的宦官,宦官会负责整理的。等工作全部完成,再在位置上坐一会儿,见没有哪个大儒过来问询、讨论,那么就直接下班回家,如果有的话,那就讨论一番,到点了就下班回家。
陈曦一天的班也就这么上完了,可以说是相当的惬意,上五天休五天,996们一定羡慕死了。要是有工资就好了,可是李世民从来没有跟陈曦提过工资的事。不过后来陈曦发现自己还是有俸禄的,是校书郎的俸禄,有铜钱、米面布匹之类的,好嘛,原来是拿年薪的,虽然并不多。
就这样陈曦入宫已过半年,经过孙思邈的诊断,长孙的身体已经彻底好了,但药不能停,小狐狸进入了深度睡眠,已经一个月没有醒过了。李明达的初吻也被陈曦悄悄地夺走了,法式的那种,七岁的小萝莉啊,每一次陈曦品尝着她又香又软的小舌头时,也不免觉得自己太邪恶了。
半年前陈曦拜托程处弼去办的另一件事,去寻找孙悟空的事也有了好结果,还真让他派去的人找到了,甚至还给孙悟空画了画像,陈曦看了后心想吴承恩诚不欺我啊,长相圆眼睛,查耳朵,满面毛,雷公嘴,面容赢瘦,尖嘴缩腮。画像简直跟原著中一模一样啊。
回到立政殿,午膳时陈曦问长孙:“阿娘,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出宫吗?”
长孙白了陈曦一眼道:“什么长大?你这只能叫长个儿了。跟阿娘说说,你为什么要出宫呀?”
陈曦倒也没多想,直接说道:“阿娘你还记得我给你说的孙悟空吗?程家三郎已经派人寻到他了,所以儿想去看看他。”
长孙又问道:“哦,那要去多久。”
陈曦这才想起,程处弼派人去找孙悟空半年才回来,就算因为路线不熟,可按照丝绸之路去推断的话,火焰山在新疆境内,五指山大概就在敦煌,这一来一回起码要两三个月吧,这么一想陈曦瞬间泄气道:“阿娘,是儿考虑不周,这一来一回太久了,现在修订论语是大事。”
看着如此懂事的陈曦,长孙坐在他的身边爱怜地说道:“今日不用修订论语,不如阿娘带你去宫外转转吧,顺便去看看你师父,你已有半年没有回金山寺了吧?”
虽然看不到传说中的孙悟空,但陈曦想看长安城已经期待很久了,瞬间就兴奋地跳了起来一把抱住长孙,在她的脸蛋上吧唧一下亲了一口,高兴地说道:“谢谢阿娘,阿娘对儿最好了。”
长孙摸着陈曦的脑袋呵呵笑着:“既然已经找到了那孙悟空,直接让人请他回来就是?为何还要亲自前往呢?”
嗯...以长孙的地位说出这话倒也没毛病,贵为皇后,大唐境内,她想见谁不都是一句话的事情。可是,一,五指山不在大唐境内;二,孙猴子任何人的面子都不卖;三,除非陈曦帮孙悟空解封,要不然他想来也来不了啊。
陈曦摇头道:“阿娘,你有所不知,孙悟空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只有我才可以帮他解封,因为我是取经人...呃...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能不能帮他解封了。”
长孙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一定要见到他呢。”
其实陈曦有个想法,他想要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西游世界的四大部洲,还是真实世界的五洋七洲,但凡人想要一探世界的究竟太难了,然而有孙悟空的筋斗云就不一样了,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就是5万公里,就算是离中国14000多公里的美洲,半个跟头都不用就到了,多方便啊。
第25章 长安
当然真要算起来的话,肯定不是这么算的,就算孙悟空真的可以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古代的十万八千里也不一定有5万公里。但无论怎么说都比坐船要快太多了。至于为什么要去美洲,因为此时的美洲遍地黄金啊,还有土豆,要是陈曦能把土豆拿回来在唐朝推广开来,那么这该有多大的功德?
当陈曦把这些跟长孙说了以后,她想了想后说道:“承乾12岁开府,等曦儿你到了12岁的时候,也可以开府了,到时候阿娘一定安排人护你前往那两届山解救那孙悟空。”
看来长孙也明显心动了,只是觉得现在的陈曦还太小了,国境外那么远,那么小的孩子长途跋涉,她如何忍心?百姓在她眼里再重要也没有陈曦重要呀。
午膳过后,宦官备好马车,长孙带着陈曦从承天门沿着皇城承天门街出了朱雀门后,陈曦立马掀起窗帘,终于真正亲眼目睹了传说中的长安城朱雀大街,虽然两边都是坊墙,看起来有些单调,但人来车往、显得无比繁华的街道还是震撼住陈曦了,这是看任何影视剧都没有的震撼。
该怎么形容呢?现代准轨铁路的标准间距是1435毫米,简单点说就是两匹马并排的时候,它们的屁股两侧的宽度大概就是一米四、陈曦坐的就是双驾马车,而朱雀街起码可以容纳100辆这样的马车并驾齐驱。
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可以容纳一百列火车并排前行。朱雀街宽127米,一般城市道路一条车道的宽度是3.5米,127米相当于双向36车道。最主要的是从长安城的城门明德门到皇宫的城门朱雀门,位于中轴线上的朱雀街长达5316米,可谓是真正的十里长街,笔笔直直的,让陈曦根本望不到尽头。
可惜长安城是坊市管理,这条堪比广场的长街上是不能有任何店铺和商贩走卒的,否则应该会更加繁华一些。长孙也在旁边介绍着:“可惜现在不是过节,等到了元旦,朝廷取消宵禁,放开禁制,这条街上才是真正的繁华啊,等到正月十五上元节那日,更是全长安的青年才俊、大家闺秀们必来之处,到时候的灯会......曦儿你就会知道为什么长安会被称为火城了。”
看着陈曦一脸向往的样子,长孙轻轻地抱住他,温柔地说道:“以后啊,只要是过节,阿娘对会带你出来看看的。”
陈曦高兴地点了点头,一边看着窗外的景色,一边倒也没忘抱住长孙,在她的腰肢上抚摸了起来。长孙见怪不怪,任由陈曦摸着。
来了长安城,又怎么能不逛东市和西市呢?全长安的商业都在东西两市了。东西两市占地约二坊,长安城太大,所以行政上分成了两个县,长安县和万年县,分别有自己的县令,相当于区长吧,再上去是京兆牧(从二品)、京兆尹(从三品),相当于市长吧。
东市归万年县管理,东西长924米,南北长1000米,多为汉人经营,酒楼客栈茶坊等等、号称大唐境内有的东西,在东市都能买到。用现在的说法这里就是一个超级集散和批发市场,全国的商品进入长安城都会进入东市,然后由商人和小贩贩卖到全长安的各个里坊中。当然百姓自己也是可以来东市购物的,所以东市那是相当的繁华。
西市归长安县管理,东西长927米,南北长1031米,多为胡人经营,卖的大多都是国外的东西,多为奢侈品,所以西市不如东市繁华,但来西市的有钱人更多,多驾马车,反而显得比东市要拥挤些。
两市占长安总面积的2.2%,仅仅是看了眼朱雀街,走马观花地看了看两市,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可见东西两市有多大,真要一家家店铺都逛的话,几天都逛不完。
离开两市后,陈曦心中决定,等开府后一定要带着一大票家丁、打手们来东西两市横行霸道一下,吃了东西不给钱,看到想要的直接拿,看到漂亮的姑娘就直接抢回去,哈哈......当然陈曦也只是想想。
之后长孙又带着陈曦去金山寺看了主持,她也跟寺里准备了一些奖赏,培养出了陈曦如此孝顺的人,长孙当然是要感谢一下金山寺的。
回到皇宫后,陈曦又恢复了按部就班的日子,每日去国子监上课,教导李治小正太、调戏李明达小萝莉。下午去弘文馆上班。不上班的时候就陪李明达玩,李丽质和李乐嫣也常来,一段时间的相处长乐看向看到陈曦时会脸红了,城阳还是那么的没心没肺。
其他公主陈曦陆续也见过了,但毕竟不是长孙亲生,来的次数不多,待的时间也不长。长孙还有个养女豫章公主,是下嫔所生,因生豫章难产而死,所以被长孙收养。跟长乐差不多大,长孙虽然待她如亲生,但她来的很少,陈曦见的不多。
晚上陈曦都会陪着小狐狸,她在睡眠中修炼了一段时间后也醒了,也明显更通人性了。但也更像动物了,也许是因为喝了陈曦血的关系、也许是她睡着了能感觉到陈曦在摸她,摸着摸着就习惯了,现在的小狐狸跟陈曦很亲。每日他来时,她的九条尾巴都会高高翘起,扭着屁股轻轻地甩呀甩的,漂亮极了。陈曦一坐下她就会跳到他腿上,用脑袋、用身子在他身上蹭着,被陈曦摸一会儿她就躺在他腿上开始翻肚皮了,简直跟个小狗一样,真不愧都是犬科动物啊。
一过子时,陈曦要么抱着小狐狸回偏殿睡,从小培养她跟他同床的习惯。要么在正殿抱着长孙睡,继续着他没什么进度的攻略。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
贞观五年,李治被正式册封为晋王。
贞观七年,李治不到任所而接受并州都督之职。
也就是说李治开府了,有了自己的封地,并州,任都督一职。但皇帝宠爱,身为皇子的李治可以留在京城陪伴李世民长孙夫妇,不用去封地上任。
事实上李世民对大部分子女都好,按唐律除了太子以外,所有封王的皇子都必须离开京城去管理封地的,不宣召不得回京。但李世民封王的儿子们,几乎都留在了京城、离开的想回来也可以随时回来看望他,所以李治倒也不是独得恩宠。
其实不只是皇子们,就连公主们嫁人了依旧可以留在宫中,这在别朝,甚至是李世民之后都是没有的。但怎么说呢,正是因为李世民宠爱子女,宽容子女,历届皇帝中,他的子女是造反的最多的,甚至连公主都会参与。李世民是个好皇帝,也是个好父亲,但这两样并不能放在同一个人身上,这就是帝王家。
贞观四年的除夕夜,陈曦是怀着对入宫的憧憬在金山寺过的,这一天他辗转难眠。贞观五年的除夕夜,陈曦是在宫中和皇子公主们跟李世民长孙以及文武百官们过的,这一天他在皇城的登闻鼓楼上见识到了长安最为繁华的样子,灯火通明,人声喧阗,那平时觉得宽阔的朱雀街,今天却显得拥挤了。
贞观六年正月初一,陈曦第二次参加大朝会,这一次他穿的是朝服,作为朝廷官员的一份子,从头到尾参与了这次大朝会。各番邦的使臣送来的贡品让陈曦大开眼界,李世民作为回赠送出的东西让他大为心痛。
中华是礼仪之邦,所谓滴水知恩将涌泉相报,每一年各番邦绞尽脑汁搜刮各种价值连城、却没有什么实际用出的东西送来中原,然后就可以从中原朝廷这得到海量的物资:粮食、茶叶、布匹、丝绸、铁器、书籍等等等等。
看着使臣们听到封赏时的笑容,在现代社会知道周围这些国家有多白眼狼的陈曦觉得是那么的丑恶。李世民他是劝不动了,陈曦的目光看向李治,现代人穿越到历史王朝,哪怕是西游的世界,陈曦又怎么能不帮多灾多难的中国人做些什么呢?
这一夜陈曦同样无法入眠。
贞观六年除夕夜,作为陈曦未来的主公李治开府,长孙准许他前往庆贺,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出宫。当然也不是独自,侍卫、宦官、宫女跟了好几个。而且是参加完宫廷晚宴后一大伙皇子公主和衙门们一起出宫的,一年只有难得几次解除宵禁的时候,哪怕大家都还是孩子,李治选择这时候开府,也是想讨个喜庆,玩得尽兴。